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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通常為家人或戀人做一些事情時,
都會「以愛為名」,
認為這些都是基於為對方好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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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通常為家人或戀人做一些事情時,
都會「以愛為名」,
認為這些都是基於為對方好的心意,
所做出來的行為。

然而,如果我們的所作所為,
並不是對方想要的事,
還可以稱之為愛嗎?

我們想要控制自己心愛的人的意圖,
遠超過自己的想像。

我們口口聲聲說是愛著對方,
但是一旦對方不按照自己的意思來行動,
就會大發脾氣,

甚至怨恨對方,並試圖阻止對方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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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摘自《#你和我之間》
找到遠不孤單,近不受傷,剛剛好的距離
(有隻兔子封面版)

作者:金惠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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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朋友好:

在一般的人際關係,別人不想要,但我們硬要給,通常這是不尊重人的行為。但在一些特殊狀況下,答案就有些模糊,像是孩子還不太會表達的時候,孩子健康習慣養成的時候(例如刷牙),家人自傷傷人的時候……

我曾經被問過:孩子不想寫功課,家長罵孩子,難道不是為了孩子好嗎?

一些類似的問題並不容易回應,因為這要回到當事人心裡去釐清。而我不是當事人,當事人也未必坦誠面對自己。

對任何人提出要求之前,我們有沒有能力覺察自己:這要求,是基於我們自己什麼樣的需求?

像是孩子不做功課,父母不安心,所以想安自己的心,這便是父母要求孩子的需求。當然,我們不會只有一個需求,我們也同時可能帶著善意,真心為孩子著想。

但光是這個最基本的覺察,很多人都做不到了。連認識自己都不願意,要說「愛」,那是距離太遠了!

再來,要能分得清楚,我們內在的需求,跟對方的需求,有什麼不同?

這是分化的能力,奠基於清晰的自我覺察。搞得清楚自己,才更能把對方的話聽進去。

最後,當我們要求對方,我們所使用的手段,如果是威脅、怒罵,甚至肢體上的處罰,那麼,要硬說這是「愛」,就有困難。因為顯然這種「愛」,讓雙方都痛苦啊!

我們願意覺察並照顧自己的需求嗎?
我們能傾聽與同理對方嗎?
我們能持續對對方表達善意嗎?
我們願意持續跟對方討論嗎?

最重要的是,

我們內在感受到的,是不安還是愛?

其實並不是所有人都能清楚感受到愛,但絕大多數人都有不安。愛自己本來就不是所有人都做得到,所以內在感覺不到愛,這並不奇怪。

內在沒有愛,怎麼給得出來呢?又怎麼能因此宣稱自己愛對方呢?

這顯然需要不斷自我對話,也需要不斷自我關懷。有些人不喜歡動腦,也不想學習,只想要求他人來滿足自己,這時「愛」只是空談。

祝願您,真的感覺不到愛,就從接納這樣的自己開始,先能活下來就好,自我成長再慢慢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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